資料查詢
注意事項
資料查詢可查詢今日前所有未繳費資料。
本市路邊各路段停車位收費時間及費率,請參閱本處公告(網址https://park.klcg.gov.tw)及路段上收費牌面之規定為準(如遇補行上班日比照一般日收費),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算,以管理員簽註時間為繳費依據,車輛倘移動停於不同車格,將重新開立繳費通知單,本府所轄各公有停車場僅供停車,概不負車輛保管責任,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
繳費管道:
(1)定點代收: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美廉社等超商門市(如逾繳費期限或因條碼無法判讀者,可至超商門市補單機查詢、繳費或持單至本府交通處櫃台(基隆市信二路301號3樓) 繳費。
(2)電子支付:歐付寶allPay電子支付、Pi行動錢包、JKOPAY街口支付、iPASS PAY一卡通、遠傳心生活、車麻吉、停車大聲公、全支付、悠遊付、i-cash愛金卡。
(3)電信代繳: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綁定後扣繳停車費用。
(4)eTag代繳
本市目前與以下7家業者合作,提供車主APP繳納停車費服務。只要下載APP輸入車號即可查詢繳費,省時又方便。
可繳納北臺八縣市路邊停車費(部分業者於苗栗市、頭份市、竹南鎮未提供服務)
可繳納北臺八縣市 路邊停車費 (除苗栗市、竹南鎮 未提供服務) |
可繳納北臺八縣市 路邊停車費 (除竹南鎮未提供服務) |
可繳納北臺八縣市 路邊停車費 (除竹南鎮未提供服務) |
可繳納北臺八縣市 路邊停車費 (除竹南鎮、頭份市 未提供服務) |
遠傳心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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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臺八縣市停車費查詢網頁連結:宜蘭縣、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市、頭份市、竹南鎮
未繳費提醒通知服務:車主可上網登錄(網址https://park.klcg.gov.tw)選擇設定以e-mail方式通知,於繳費期限前2日通知未繳費訊息。
*為避免爭議本市路邊開單員不得接受現金繳交停車費。*
停車費如未於繳費截止期限內繳交者,由本府寄發催繳通知單,並酌收工本費(平信寄送加收15元、雙掛號寄送加收50元),逾期仍未繳費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規定處新台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欠費及工本費。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繳費時請務必索取收據憑證核對金額並妥善保存6個月。申訴時,務請檢附代收業者所開立之收據憑證,俾憑核對。
身心障礙者證件齊全依規定每日優惠停車4小時(含更換格位及路段),如證件不齊全或由家屬載送者應於當日離場時至本市路邊任一收費路段由管理員查核車內所乘載身心障礙者與所出示證件無誤後,始可辦理優惠停車4小時免費,若當日停車逾收費時間者,得延至隔一工作天服務時間內辦理優惠手續,逾時辦理者則依停車單上金額繳費。
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懸掛有身心障礙者專用車牌所親自駕駛之車輛停放於「收費裝卸專用區」仍依收費卸貨標準收費,不適用身心障礙停車四小時優惠。
路邊停車由超商等代收停車費,應本於誠信原則,本單若有擅自更改或塗消金額者,將以未繳交停車費論處並執行催繳停車費。
發現有偽造、變造任何列印繳費通知單,經移送起訴後,涉及刑法第210條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切勿以身試法。
繳費及洽詢地點:基隆市政府交通處(基隆市信二路301號1樓)
洽詢電話:02-2425-8236、02-2425-8245 分機288。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例假日除外)上午 8:30至下午5:30(中午12:00至13:30休息)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